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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业务序号:11152723353088095X4000717009000     受理机构: 旗住建局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法定期限: 6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27 工作日
实施机构: 旗住建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咨询方式: 0477-2294771,0477-12345 监督投诉方式: 0477-12345
办理地点及时间: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宾苑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不动产综合大厅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通办范围: 跨县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证照    无   
结果名称: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公示花名
结果样本: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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