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业务序号:11152700011728347J3000109143005 受理机构: 市公安局|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行使层级: | 盟市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法定期限: | 1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 实施机构: | 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咨询方式: | 0477-8397215,0477-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 0477-12345 |
| 办理地点及时间: |
东胜区铜川镇铜川汽车博览园塔拉壕街6号附6号(鸿安二手汽车交易中心二楼)1-12号窗口^康巴什区北区格德热格街与哈巴格希街交汇处,哈巴格希,15号康巴什车管所4-13号窗口。^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大道装备制造基地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业务中心1-27号窗口
(机动车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9:0 |
||
| 行政管辖地: | 跨区域办理 | 通办范围: | 全国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结果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其他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 结果样本类型: | 其他 | ||
| 结果名称: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
| 结果样本: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12个月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备注:1、2014年9月1日起,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 座以上车辆除外)试行免检制度;2、2018年9月1日起,根据《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推行跨省异地检验、车检程序优化;3、2019年6月1日起,根据《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实施细则》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制度;4、2020年6月20日起,根据《公安交管便民利企6项新措施》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5、2020年11月20日起,根据《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实施细则》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使用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查看指南详情哦.
-
相关网上办事
-
其它同类办理项
-
常见问题解答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局 地址:乌兰木伦河南岸CBD(兴泰商务广场)T1-T3裙楼 联系方式:0477-8582500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8.0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技术支持:上海卓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1506000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