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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老百姓私人财产被他人随意破坏,两次报警后没有解决,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咨询时间:2020-08-01 08:56:59.967
内容:本人为沙圪堵镇不拉村村民,7月8日邻居周永妻子牛方娥,母亲王三女,以猪圈墙占了他家地为由开始私自拆墙,我立刻报了警,四名警察过来说存在土地纠纷,需要找村里确定地界,下午我找来村长,村长看完各自的手续后,和上午出警的民警打电话说明过猪圈占地不属于周永。 7月9日上午婆媳二人又一次来拆墙,我又一次报了警。两名民警过来进行了制止。 无视法律,无理取闹,为所欲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法,期间我多次去派出所询问处理情况,基于邻居应该和睦相处,我的要求就是恢复原状,毕竟每一个公民都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但是此事到今天依然没得到解决。 在当今法治社会,这种行为如果不去制止,实施这种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会更加无视法律。 所以请问领导,我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此事?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0-08-04 15:15:22.45
请咨询当地派出所。